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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统计法修订草案时,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吴晓灵委员认为,由于统计科学性和地方领导干部扭曲的政绩观,应该取消地方政府GDP的统计。(据《新京报》12月29日报道)
把GDP数据作为政绩考核手段,是与全社会大力发展经济的背景相适应的。把经济建设的成就作为个人的主要政绩加以考核,不但是对政绩的片面理解,更与政府职能偏离。取消GDP统计,或许对因此而起的政绩注水有所遏制,对阻止因此而起的重复建设、浪费公帑、平民独尝发展之痛也有些帮助,但是,吴晓灵委员把问题有些简单化了。
很显然,如果GDP统计数据不再作为政绩考核手段,势必就会另外选择一种政绩考核方法。就以吴晓灵委员所言以“卫生、教育、就业、环保这些硬性指标”作为考核手段,恐怕最后仍然难免落入GDP统计数据考核式的窠臼。原因只有一个:政绩考核,源自于“对上负责”。
对官员的政绩考核,从来就不是“海选式”,而是上级考核制。简单的说,就是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官员进行考核,在这个过程中,官员的天然服务对象——民众的意见,几乎全无踪迹。官员是优、称职还是不称职,身同感受而最具有发言权的民众没有选择的权利,评判的权利在上级。民众的感受,基本上无关紧要,重要的是要“对上负责”。
一旦“对上负责”成为官员的努力目标,无利不起早,只要是对政绩有利的数据,就努力的创造,发展理念是否科学、投入与产出是否合理、民众从中能受益多少,统统不是考量的内容。以至于出现如朱永新委员所言“要政绩的时候是一个数字,要补助的时候又是一个数字”这种荒唐情形。
不但如此,对上负责,还包括层层对上负责。在需要数据说话的层层上级面前,层层下级自然就对数据相当敏感,只要用数据说话,选择用GDP数据考核还是其他方式,即便是卫生、教育、就业、环保这些所谓的硬性指标,在“对上负责”的背景之下,只要一一回归数据统计,效果一样。(张敬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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